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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0 5 年 议 提 案 办 理
 

一、 承办内容

表一:   
            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表

编号 445  

代表姓名
代表团名称
详细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邮政编码
徐继新
武昌
武昌区 街办事处
88114275
430060
程荷艳
武昌
武昌区紫阳街水院社区
61200382
430060
事由:关于落实新建小区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的意见
内容:

  社区居委会是城市居民群众的自活组织,是城市工作的基础,为其提供办公用房是加强社区建设的基本条件。省、市对解决社区办公用房问题都有明确的要求,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2002]185号文件更是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住宅小区时(包括经济适用房和旧城危改开发项目),应将社区居民和委员会用房的建设纳入规划设计方案,按每500户70平方米使用面积的配套标准与住宅同步建设,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后一个月内,无偿移交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但在实际操作中,以上规定没有很好得以落实,有的开发商完工后,不与街道办事处联系,卖完房,撒手走路,致使新建小区社会办公用房落空,社区居委会无法建立,带来很大社会问题。为此建议:

 1、加强对开发商的管理,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对不按规定同步规划社区办公用房的开发项目不立项;不同步实施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的不批准施工;不按要求向街道移交社区办公用房的不验收、不准售房。

 2、对已完工的新建小区(含旧城改造项目)执行武城开[2002]185号文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未执行或是执行不到位的,要责成限期执行到位;对拒不执行的,要采取必要的行政、经济手段(如罚款、停批新建项目等),必要时,采取一定的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3、重视发挥街道办事处的作用,有关部门在审批开发项目时,应吸收项目所在地街办事处参与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过程,听取街道办事处意见;同时,也要求街办事处在项目完工,居民入住后,及时继续建社区组织。

承办单位
市开发办办理
说明
1、一事一表;
2、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工整。

填表日期:200 年 月 日  


表二: 

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表

编号 469  

代表姓名
代表团名称
详细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邮政编码
彭建设
江岸
江岸区教育局
62822616
徐定斌
洪山
洪山区教育局
13006115116
詹和祥
武昌
武昌区教育局
13971026988
事由:关于抓紧制定《武汉市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办法》及制定新的管理办法
内容:

  出台前的过渡时期的暂行办法的建议。

  关于市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十一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兴建住宅配套建设教育设施政策调整及规范管理的建议》(第425号),市开发办非常认真地进行了办理。在多次与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和与提案代表多次交流的基础上,形成了对代表建议的回复。代表对回复的内容是满意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行政市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的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模式有必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和规范。回复中关于改进我市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的九点建议代表非常赞成。其中一些建议内容正在实施中。

  但是,由于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未制定。形成了教育设施配套建议的“空档”,给教育设施建设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并必将会给入学而带来困难。因此建议:

 1、尽快制定《武汉市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办法》,并通过市人大立法,使之成为地方性法规。

 2、同时马上研究制定新的管理办法出台前的过渡时期的暂行办法,以保证该项工作的连续性。

承办单位
市教育局同市开发办办理
说明
1、一事一表;
2、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工整。

填表日期:200 年 月 日  

表三:

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表

编号 578  

代表姓名
代表团名称
详细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邮政编码
张建华
江岸
江岸区民政局
82822430
430010
黄秀云
江岸
四唯街袁家社区
82738863
430010
丁东湖
江岸
胜利街295号
82735001
430017
事由:关于要求城开集团落实堤角社区办公用房的意见
内容:

  堤角社区成立于2001年10月,属小区型社区,共56栋,2526户。入住率已达90%。小区开发商城开集团移交给社区的办公用房是小区内两处车棚楼上合计约60平方米的房子,一处作办公室,一处作老人活动室。与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新建住宅小区:“每500户应无偿提供70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房屋,设置社区居委会用房”的要求差距较大。这给社区的工作带来许多困难。希望城开集团落实市政府文件精神,支持社区建设,尽快解决堤角社区居委会办公、活动用房问题。


承办单位
市开发办同市国资办办理
说明
1、一事一表;
2、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工整。

填表日期:200 年 月 日  

二、办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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